一季度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全国居民收入稳定增长,居民消费支出继续恢复,基本民生保障有力。
一、全国居民收入稳定增长,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
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5元,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.3%;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5.1%。分城乡看,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2元,名义增长5.4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4.2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8元,名义增长7.0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6.3%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1.6和2.1个百分点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.39,比上年同期缩小0.04,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。
二、四项收入均衡增长,为居民稳定增收提供重要支撑
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。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871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(以下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名义增长)6.6%,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。分城乡看,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5.7%,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7.3%。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,一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达到17780万人,比上年同期增加375万人,三年来首次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;一季度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4436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5.9%,带动农村居民工资收入增长。
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。各地区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,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,加大临时救助力度,促进居民转移收入继续稳定增长。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822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6.3%,对居民增收和民生保障起到重要支撑作用。其中,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提高,全国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9.8%;医疗报销制度进一步优化便捷,全国居民人均报销医疗费增长15.8%。
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持续增加。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33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5.4%。其中,受粮食产量再创新高、粮食价格持续走高、部分鲜菜鲜果价格上涨等因素拉动,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经营净收入增长6.4%。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20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6.1%。
三、居民消费支出继续恢复,基本生活类消费稳定增长
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带动下,一季度居民消费支出继续恢复。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93元,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.9%;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5.7%。分城乡看,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24元,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.7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4.4%;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88元,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.6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7.8%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恢复程度好于城镇居民,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2.9和3.4个百分点。
吃穿住用等基本生活类消费继续稳定增长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保供稳价工作力度,积极做好粮油肉蛋奶等民生物资的生产供应,确保了居民基本生活类消费的稳定增长。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4.9%,人均衣着支出增长3.6%,人均居住支出增长6.7%,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4.8%。
(作者系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)
(原文链接:http://www.ce.cn/xwzx/gnsz/gdxw/202204/19/t20220419_37506401.sht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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